秘书处工作概述:
秘书处是研究会的常设机构,对理事会负责。
秘书长在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领导下,主持秘书处工作。
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,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。副秘书长按分工各负其职。
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,常务副秘书长1人、副秘书长5-7人、秘书1人、干事和财会人员若干人。
一.主要工作内容:
(1)组织落实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决议;
(2)拟定研究会工作总结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
(3)制定秘书处工作制度和秘书处岗位职责;
(4)负责研究会的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和文件、档案管理工作;
(5)负责研究会与各研究学术委员、各会员等上下协调联系工作,承办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,协调分支机构、工作机构开展工作;
(6)出席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会议,接受常务理事、理事的质询和监督;
(7)负责研究会主要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;
(8)负责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和会长会议、秘书处会议的筹备及具体事务工作;
(9)做好研究会的各项接待工作;
(10)做好例会记录,简报和对内外宣传报道。
(11)做好研究会的其他日常工作。
二.工作原则
1.自觉履行各项职责,要求办文要准,办事要稳,情况要实,要慎。
2.工作及时,高效。
3.工作作风谦虚谨慎,办事公道,对人热情,实事求是,勇于创新。
三.工作制度
1.例会制度
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例会,由秘书长主持。
秘书处会议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,须提前请假,并通过邮件发表意见。
2.财务管理制度
(1)坚持经费统一管理和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。秘书处经费按照年度计划和研究会批准的开支计划统一掌握使用;经费支出一律实行秘书长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。
(2)加强票据管理,保证资金安全。各种收费票据由指定专人管理。建立领用登记、收回管理手续。会计要严格按规定做好财务工作。
(3)坚持财务监督制度。财会人员要廉洁奉公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,正确组织收入,合理支出。
3.会议及活动记录制度
做好每次会议的纪要和简报等工作,并及时将纪要和简报上报会长及理事会成员。
4.来访接待制度
做好研究会的各省市相关团体,协会的接待工作
5.公章管理制度
(1)研究会的印章(包括行政章、财务专用章和其他专用章)由秘书长委托专门人员保管。印章必须在管理人员监督下使用,不得带离办公室;
(2)研究会和秘书处的文件、信函、法律文书等,如需加盖研究会或秘书处印章,承办人必须事先提出申请,经秘书长签字批准,方可按规定使用。印章使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登记制度,要将文件名称、签发人、时间、经手人或用途等登记备案;
(3)秘书处财务专用章实行双人管理制度。
研究会和秘书处所有印章均不得在空白纸张上使用。除遇特殊情况,必须经秘书长批准,经办人要亲自办理登记手续。
6、文书档案管理制度
(1)公文使用的文种、格式、行文规则及公文办理、立卷、归档、销毁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
(2)凡以秘书处名义编发的文件,须报送秘书长审阅并签发后,统一登记、编号。
(3)各委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编发文件。
(4)秘书处收到的各类公文、信函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专人负责接收、登记,交秘书长阅批后按规定传阅、办理。
(5)传阅文件,由办公室制作传阅单,按秘书长阅批意见交各相关人员传阅。传阅完毕,及时交还办公室。传阅时间力求快阅快传,严禁私自抽取文件。
本制度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上海市知识青年历史文化研究会
2011年4月9日